一、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,最佳解析度為800 x 600,請用半形輸入。報名繳費相關表件為PDF文件,請先安裝Adobe Acrobat Reader 6.0以上版本。如有問題請洽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電話:(04)2359-8900、傳真:(04)2359-6334。
二、各項招生重要日程:請參見招生簡章。
A.除「政治聯招/餐旅系/健運研究所」外,本項考試不招收持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【第六條】資格者。
B.除「餐旅系/健運研究所/工設系」(參見招生簡章附錄八P.96-97)外,本項考試不招收持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【第七條】資格者。
C.以下列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報考者,須於規定限期內將資格認定審核相關文件轉成PDF格式上傳至報名網頁→【資料上傳】專區;俟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,方可取得報考碩士班資格(詳見簡章第1-3頁)。
■ 同等學力【第六條】或【第七條】資格認定申請期限:115/2/23下午5時前
■ 同等學力【第九條】第五、八項(境外學歷專科畢業或大學肄業)資格認定申請期限:115/2/24中午12時前。
三、學歷欄請輸入目前(或最後)畢(肄)業學校及年月,倘若是應屆畢業生(含延畢生),請填寫115年6月畢業,例如「OO大學OO系115年6月畢業」,確認無誤後送出。
四、報名資料確認送出後,系統隨即自動產生報名表(自存)/特殊身分表單((如境外學歷切結書/應考服務/技術士證明文件/低中低收入戶報名費優待申請單等)/審查資料郵寄專用信封封面(限美術學系考生使用)等。
五、各招生系所之考科或審查(指定)資料繳交方式:請參見招生簡章「系所分則」規定。
◆審查資料如經發現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塗改等情事,取消其報考/錄取資格。
1.電子上傳之系所:115年2月25日下午9時前上傳完成。本系統無支援macOS、iOS。
(1) 審查(指定)資料格式限以PDF檔上傳(勿設密碼),且每一審查項目僅可上傳單一檔案(若有多個檔案請自行合併)。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10MB為限。
(2) 系所分則中電子上傳【推薦函】的部份:考生請逕至報名網頁→【推薦函】專區,登錄考生在校成績、名次及推薦人基本資料/ E-mail 等,確認無送出後,再點擊「發送EMAIL」鍵,系統即會傳送「推薦信填寫通知(含認證碼)」電子郵信至該推薦人信箱內。推薦人開啟指定連結網址,登入驗證資料,即可於線上填寫推薦信。在此之前,請考生務必與推薦人先行聯絡,並留意推薦人是否於上傳截止 時間內完成。
(3) 線上【推薦函】:其推薦人E-mail為系統通知推薦人於線上填寫推薦函之依據,E-mail請確實填寫,盡量填寫公務信箱(如機關、學校、公司信箱),避免填寫於一般入口網站(如yahoo、hotmail等)申請之免費信箱;考生務必追蹤推薦函填寫狀態(如讀取、送出時間等),有可能為對方信箱將此通知信誤判為垃圾信件,請考生提醒推薦人至垃圾信匣中查看,以確保權益。
2.紙本郵寄之系所:僅限美術系。
請以A4紙列印「審查資料郵寄信封封面」,粘貼於自備之審查資料袋,並於115年2月25日前掛號方式寄達(或於上班時間親送)至報考系所(報名最後一天採郵寄者,請以「限時掛號或快遞」交寄)。
六、網路報名完成後,最遲應於115年2月24日下午3時前完成轉帳繳費。考生若已填表報名,但未按時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者,其報名均屬無效。
七、繳費方式:1.自動櫃員機(ATM) 2.網路ATM 3.兆豐商銀臨櫃 4.行動支付臺灣Pay 5.行動支付LINE Pay 6.超商,擇一繳費,收據自存。
(1) 以上述1-5種方式繳款者,可於繳費30分鐘後至「報考進度」查詢,確認是否完成繳費入帳。
(2) 以超商方式繳費者,收據務必留存,待繳費完成二個工作日後 (不含繳費日),方可上網查詢是否完成繳費入帳。
八、資料傳送後,除報考系所別、身分別及聯招志願序不得更改外,其他資料如通訊地址/手機號碼/電子郵件信箱發覺有誤,請逕至報名網頁→【通聯修改】申請變更。
九、輸入報名資料時,如有電腦無法顯示之字,請以「?」代替,並填寫「網路報名造字回覆表」(報名網頁→「文件下載」)傳真至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。
十、 報名完成後,恕不接受取消報名,亦不得申請退費。
十一、115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「再接再厲」報名費優惠方案,詳見招生簡章附錄九(P.98)或逕至報名網頁→【文件下載】專區查詢。